【本報訊】1999年聯合國大會將每年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目的是呼籲所有人共同消除家庭中的暴力危害,立法議員黃潔貞希望藉這個日子,提高大眾對家庭暴力警覺性,共同遏止家暴的發生。
黃潔貞回顧過去本澳出現面對家暴問題時,社會大眾多數抱傳統觀念,令家暴問題沒有得到正確處理,成為影響家庭和諧的隱患。至2016年10月由婦聯總會等社會團體爭取多時的《預防及打搫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生效後,不少家暴個案相繼被揭發,經過兩年的實施,檢察院在2017/2018年就涉及《家暴法》的立案數字較2016/2017年下降23%,家暴似乎有向好跡象。但本初年至今亦發生多宗家暴案件,同時2017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接獲懷疑家暴的通報次數達2,278次,她認為這反映本澳在落實家庭零暴力上,仍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黃潔貞指不時接到受虐者求助,當中有涉及嚴重傷害配偶的個案,亦有因管教引發的虐兒個案,向她求助的個案中引致家庭暴力的成因眾多,包括:賭博、育兒意見不合及外遇等。就她接觸的求助個案與接受婦聯勵苑服務的受虐婦女的情況類近,主要以跨境婚姻家庭的新來澳人士居多,她們普遍存在求助意識不強,社會支援薄弱,害怕離婚後影響留居權,以及會失去撫養權,令施虐者有恃無恐。
因此,黃潔貞強調政府應加強法律推廣,使居民正確認識《家暴法》,鼓勵居民舉報疑似家暴個案,向容易出現家暴的弱勢群體,作針對性的普法宣傳推廣,讓她們了解家暴、婚姻、居留及撫養等法律知識。而政府更應在處理報案、醫療、住屋、就業及教育等問題上提供協助,優化跨部門合作及溝通機制,減少行政程序。以提升受虐者主動求助的積極性,打擊施虐者使用暴力的意圖。
同時,為了更便捷解決一般家庭糾紛的途徑,她促請政府儘快設立家事調解的法律制度,以及加強家庭支援服務,並針對疑似個案進行跟進及輔導,避免一般家庭糾紛演最後變成真正的家暴事件,以收防微杜漸之效。
另外,按規定《家暴法》須在生效後三年內,制訂審視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當中應包含其認為適宜的立法或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政策方面或有的修改建議,促請政府及早整理各公共部門在處理家暴個案的經驗和困難,按時提出建議完善《家暴法》和配套工作,讓社會共商遏止家暴之法,消除家庭暴力所帶來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