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內強制裝錄影設備 個別委員仍持反對意見

新春期間逾三百的士違規被檢控.jpg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的士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稍後將遞交大會審議表決。對於文本中建議於的士車廂內強制性設置錄影及錄音設備,會上仍有個別委員持反對意見。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會在審議法案的過程當中,收集公眾意見,絕大部份支持的士車廂內安裝錄影設備,已把相關報告作為附件加入意見書中。

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在上週一提交的最終文本中,在不獲發的士駕駛員證的條件中,新增了勒索罪,同時剔除曾涉及關於恐怖主義的犯罪和毒品罪,委員會對此表示同意。同時為維護本法律的法益,交通局的監察人員及治安警警務人員成為本法律所定行政違法行為的受侵害對象,視為行政當局,即使其非在執行職務亦然,有關人員不得就該行政違法行為提起行政處罰程序或編制控訴書。

文本又建議持有一個或多個准照者,不得單獨或合共持有超過三百個執照,同時建議,持有人如單獨或合共移轉持有准照的公司的資本超過三成五情況下,將會註銷准照。黃顯輝引述政府稱,目前市場上約有一千六百個的士牌照,認為該上限規定能有效防止的士行業出現壟斷情況。

黃顯輝又稱委員會在審議法案的過程當中,收集公眾意見,當中包括的士業界、市民和遊客,絕大部份支持的士車廂內安裝錄影設備,但會上仍有個別委員持反對意見,已把相關報告作為附件加入意見書中。而法案生效日期則由原先文本提及的六十天延長為九十天,目的是希望業界及市民有較多時間了解。

的士內強制裝錄影設備

個別委員仍持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