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屋法建議,未來經屋售價按新公式計算。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議上,政府提出”成本價”及”購買力”兩個方案。若按購買力方案計算,每平方米實用面積約五點五萬至三點六萬元。若按成本定價計算,則實用面積每平方米約為四點八萬至四點九萬元。委員會認為兩個方案各有利弊,希望在兩個方案中取得平衡。
“購買力”方案是根據申請經屋的入息限額,以按揭七成、供款二十年、利息二點三七五厘,供款佔家庭收入百分之三十計算。例如三房一廳實用面積約六十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二百一十三萬元;兩房一廳實用面積約四十五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一百五十九萬元;一房一廳實用面積約三十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一百零六萬元。
“成本價”方案,是以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處理溢價金及建築成本約百分之十的行政費用計算。而土地溢價金因應不同土地地點等因素會有所不同。例如三房一廳經屋售價約二百九十萬元,兩房一廳經屋售價約二百一十八萬元,一房一廳經屋售價約一百四十五萬元。
對於兩個方案委員會各有支持,認為各有利弊。“成本價”方案定價相比“購買力”方案較高,“成本價”方案亦如實反映經屋地段、景觀、座向及建築成本等,較為實際,政府亦不用太多補貼,但相比按購買能力定價高。
委員會希望政府考慮下調行政成本費用比例。至於按照購買能力方案,政府補貼較大,建議可重新厘定計算公式,例如供款能力佔總收入可提升至四成、供款期延長至三十至四大年等。委員會希望政府能在兩個方案中取得平衡。目前政府未有最終決定。
新經屋法建議,經屋只能轉售給房屋局及經屋申請者,即永遠不得流入私樓市場。而二手經屋轉售將按通脹、折舊率兩個參數計算。近年澳門通脹率約百分之二至三,經屋折舊率約每年約百弟之二,兩者有互相抵消作用,即未來二手經屋售價將出現橫向及有限制的升值,認為達到經屋去投資化的立法目的。未來二手經屋將比新經屋售價更便宜,經屋申請人有權選擇二手經屋或新建經屋單位。
經屋售價兩個方案各有利弊
各有支持委員會望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