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的士法》今年六月初生效至今三個多月,的士司機違例的檢控數字大幅下降,不過有聲音反映警方執法過嚴。澳門的士聯誼會常務副主席戴錦良表示,現時申訴機制需司機自行舉證,由於目前仍未安裝錄影設備,司機無法提供反證,未能保障業界。
戴錦良昨日接受訪問時指出,新的士法實施後,違例情況大幅改善,「選客拒載」減少九成多;一般其它違規減低八成多,業界樂見其成,若短期內多次違規,他支持要求司機重新考取的士證照。不過,有的士司機反映警方執法力度過重,且司機無證據上訴。
戴錦良稱,有些司機被處罰後回來解釋,事情並非警方所說,過去曾有的士司機因為一時忘記「落旗」,就被警方檢控近萬元,認為警方執法時會用錯法例執法,而簡化票控程序近似用「牛肉乾」方式處罰的士司機。
戴錦良表示,現行申訴機制不齊全,需司機自行舉證,由於沒有錄影設備,司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無違例,未能保障業界。他認為《新的士規章》生效後年半內須安裝「錄音錄像系統」,但交局招標程序十月左右才開始,一切都太遲,短時間內保障不到的士司機。他建議在的士錄音錄像系統安裝前,希望警方不要濫用權力,給予司機有一個合理上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