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澳居民醫療費用
不以公共利益豁免
【本報訊】因為新冠肺炎而在本澳接受治療的患者中有外僱和旅客,他們需否支付治療費用備受關注。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表示,非本地居民可因經濟狀況和公共利益,獲豁免部份或全部醫療費用,但政府沒有計劃以公共利益為由豁免非本地居民的醫療費用。
前(十二)日出院的其中兩名患者是非本澳居民,分別是菲律賓籍男外僱需繳付一萬八千元治療費用、西班牙男旅客則需繳付四萬四千元。羅奕龍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外僱需全數繳付醫療費,旅客醫療費用以百份之二百計算。二人均表明願意支付醫療費,但需要數天時間準備,由於二人已轉往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十四天康復期隔離,因此衛局容許在解除隔離時一併繳付醫療費。
羅奕龍表示,有二個情況非本地居民可有條件獲豁免部份或全部醫療費用,分別是經濟狀況和公共利益。他表示,居民對於是否豁免非本地居民醫療費用非常關注,行使豁免時需要考慮居民的憂慮,因此政府針對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沒有計劃以公共利益為由豁免非本地居民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