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二期五千元消費補貼今日起發放,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且餘額為零的居民,可於本月內在一百九十個服務點提前拍卡增值。至於未領卡或遺失卡的人士,亦可於明日起到指定服務點領卡。經濟局提醒,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七月三十一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八月一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屆時所有持卡居民均可自助增值。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領取五千元消費補貼。經濟局呼籲居民無須急於加值或領卡,第二期消費補貼的領取期長達四個半月(七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四日),而使用期(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則長達五個月。自助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居民拍卡時亦無須出示身份證。加值一次全程大概只需要五秒左右,方便快捷。
為確保加值秩序暢順,居民在加值前可先透過經濟局消費補貼計劃專頁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資訊。全澳共設有一百九十個加值點,包括五個政府部門(經濟局、市政署、郵電局、交通事務局及房屋局)的指定服務點;五個社團(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及澳門江門同鄉會)的指定服務點;十二間銀行及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西洋銀行、大豐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國際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澳門分行、澳門商業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廣發銀行澳門分行、立橋銀行、澳門華人銀行、以及郵政儲金局)的指定服務點;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服務點。市民亦可閱覽經濟局網頁,查詢加值服務點的地址及服務時間
經濟局表示,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今日起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下列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五千元的消費卡。領取新卡同樣無須登記或預約,但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報失後第二個工作日到領卡服務點領取。
領卡服務點包括: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此外,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社會工作局亦將協助有需要人士加值或領卡。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姊、叔、姑、姨、舅等)代領。父、母或監護人亦可透過委託書及相關證件,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代領。相關代領所需文件,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
由於第二期消費卡在加值或領取新卡後遺失將不獲補發,經濟局再次提醒居民需妥善保管自己的消費卡。倘若遺失,請儘快向治安警察局報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