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美玲倡多方面加強對家暴受害者支援

【本報訊】就近期發生的一起家暴妻兒案件,街坊總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謝美玲表示關注,建議政府釐清家庭暴力罪的法律定義及定罪要件,持續普及宣傳家暴法,發揮社團、學校等協作機制的作用,以便及早發現、介入社區隱性的家暴個案,並為受害及其家庭提供更多方面的援助,同時呼籲有需要的人士積極尋求相關機構的幫助。

謝美玲表示,《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10月生效至今已超過三年,據社工局公佈的家暴法實施首三年的執行情況審視報告,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社工局排除重複通報的初步懷疑家暴通報個案共有666宗,而該時段檢察院初步開立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有214宗,最終以家庭暴力罪案件移交給法院只有18宗。這些數據反映出政府及民間機構在部門協作、通報支援、宣傳培訓等多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的確提升了居民對家暴行為及事件的普及度、關注度,但家暴的高通報率及低入罪率令人疑惑,這可能與相關部門對家暴的定義各有表述,在構成家庭暴力犯罪的要件上出現不同判斷所致。

對此,謝美玲建議政府清晰及統一家庭暴力罪的法律定義及定罪的必要要件,讓社會大眾形成廣泛的共識,並繼續加強與民間社團、學校機構的合作,以便及時發現有需要的家庭,提前遏止演變成家庭暴力的危機,並投放更多資源支援家暴受害者,包括生活及心理上的支援,協助受害者走出陰霾,重過正常生活。亦要增加家暴法的宣傳,提升大眾對家暴的認識和了解。同時今年受疫情影響,居民容易因經濟困境或情緒困擾而出現家庭糾紛或衝突,希望受情緒困擾或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居民主動向社服機構或報警求助,令個人及家庭能重回正軌。

謝美玲倡多方面加強對家暴受害者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