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當詐騙集團骨幹
接同黨盜卡購買外國貨
運回內地出售賺六百萬
【本報訊】一名無業本澳男子涉是詐騙集團骨幹,並租用住宅單位接收由同黨從外地寄來本澳,以盜用卡資料購買總值六百萬的外國名牌衫褲,再以螞蟻搬家的方式轉到內地變賣圖利,過去數月最少獲利逾四十五萬澳門元。司警經調查拘捕該男子,正追查贓物的下落。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蔣,三十五歲,無業,涉電腦詐騙及贓物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今年二月至三月先後接獲本澳銀行及九名事主的舉報,報稱信用卡資料被盜用作網上購買外國商店的貨品,涉及二十五張信用卡,損失金額近十六萬澳門元。經調查發現犯罪集團透過速遞公司,以盜用的信用卡購買貨品運抵本澳,並送到涉案蔣某租用的黑沙環某單位,蔣某再安排水客將貨品,以螞蟻搬家方式帶往內地銷售圖利。涉案貨品主要從歐洲商店網購,全部是名牌衫褲。
司警調查並發現,該集團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以上述方式購買超過四百件貨品,總值約六百萬澳門元。至前日,司警傳召蔣某到警局問話,其聲稱是應一名在內地認識的男子要求,由去年六月至今年三月,協助租用上述單位,再將貨物運往內地,從中賺取三十元至八十港元的報酬。但警方相信蔣某供述的內地男子是虛構,目的是隱瞞以盜用信用卡資料購入外國名牌貨,再轉往內地出售圖利的犯罪事實。
司警相信,蔣某是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從不法途徑盜取客戶或被害人的信用卡資料,然後透過網上購買名牌貨品運抵本澳,再將有關贜物的貨品送往內地轉售圖利,初步估計從中獲取逾四十五萬澳門元的不法利益。警方將繼續追查涉案信用卡資料被盜源頭,以及有關贜物的去向。
司警起出電腦詐騙案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