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連環縱火狂徒
判囚十八載獲假釋
出獄重施故技落網
【本報訊】一名有十一宗縱火前科的七十二歲老翁,被判入獄十八年,服刑十二年後,今年五月才剛假釋出獄。詎料該名老翁死性不改,前日再在祐漢某店舖以及住宅連環放火,事件中無人受傷。司警接報調查閃電破案,同日拘捕該名縱火狂徒。
被捕的老翁姓陳,七十二歲,本澳居民,無業。陳某於二零零九年因涉及十一宗縱火案被捕,法院判處其十八年徒刑,他服刑十二年之後,剛於今年五月假釋出獄。除縱火外,陳某之前亦有盜竊前科,如今再涉縱火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前日凌晨五時二十五分及清晨六時四十分,司警先後接獲消防局通知,指祐漢某商場一樓某店舖以及祐漢新村第一街牡丹樓三樓走廊,分別發生火警,起因有可疑。經調查,該商場店舖外的衣服和手袋等物品被焚燬,店舖的燈箱被熱熔,鐵閘燻黑,該店舖負責人報稱損失三千元。而牡丹樓走廊某單位外的一張床褥和一個木櫃亦被焚燬,走廊天花燻黑,電線燒熔;火勢亦波及單位一部冷氣機,而單位玻璃窗爆裂,損失暫時不詳。兩宗案件均無人受傷。
由於兩宗火警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接近,司警相信屬同一人所為
,隨即透過店舖的監控及“天眼”鎖定目標,發現涉案的陳某當日凌晨首先前往案發商場的店舖,用打火機燃點門口的貨物後離開。隨後他再到牡丹樓的走廊,用打火機燃點床褥。警方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陳某故意縱火。前日上午在陳某的住所附近將其拘捕,且在陳某的住所起回其犯案時所穿著的服飾。陳某拒絕合作,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