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八措施援中小企
助商戶續營運保就業
低收打工仔獲發一萬


【本報訊】鑒於本澳近期疫情反覆,對經濟造成衝擊。為讓商戶存續及保障本地僱員就業,特區政府推出八項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包括提供上限為四厘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延長貸款還款期、鼓勵業主減租、提供半年電子支付手續費減免或回贈,以及向低收入的打工人士及合資格的自由職業者,每人發放一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等。政府表示,將盡快提交修改預算的法案,以便新一屆立法會運作後盡快討論通過,務求盡快讓合資格的商戶及僱員受惠。
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共有八項:(一)補貼中小企銀行貸款利息開支,臨時性開放《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申請,向中小企業提供上限為四厘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補貼期為三年,計劃申請期為十二個月。
(二)放寬中小企免息貸款申請條件,臨時放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由開業滿兩年下調至一年,申請期為十二個月。合資格者可申請一筆最長八年還款期,上限六十萬澳門元的免息貸款。
(三)調整免息貸款還貸,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推出的“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臨時措施的申請期再延長一年,即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結束。正在償還相關計劃的援助款項者,可申請將最近兩期未償還款項下調至每期一千元,餘款在還款期內平均攤還。
(四)推動銀行紓緩企業還貸,金融管理局推動銀行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為中小企業調整還款計劃,如還息不還本、延長貸款期等,相關貸款將不視為逾期貸款。
(五)推動提供收單費率優惠,金融管理局推動“聚易用”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的“聚易用”交易, 提供半年的收單手續費減免或回贈,減低商戶成本。
(六)豁免政府物業租金及回報金,澳門特區或其他公法人出租或批給予私人用作經營用途的物業,豁免三個月租金及回報金。
(七)鼓勵業主減租,財政局按開始減租月份,回調包括房屋稅及租賃印花稅的實際可課稅款,並設專門窗口接受減稅申請及加快處理相關申請。
(八)向經營者及就業人士提供支援,向二零二零年度工作收益不超過十四萬四千澳門元的職業稅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以及合資格的自由職業者,每人發放一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
向二零二零年度無經營盈利的本澳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及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發放按其過去三個年度平均經營成本的百分之五計算的援助款項,援助款項金額下限為一萬澳門元,上限為二十萬澳門元。
特區政府表示,正加緊落實各項支援措施,由於相關援助措施涉及預算修改,特區政府將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盡快提交修改預算的法案,以便新一屆立法會運作後盡快討論通過,務求盡快讓合資格的商戶及僱員受惠。具體安排詳情將向社會公佈,並會進行廣泛宣傳及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