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今起可拍卡領電消優惠
經科局提醒商戶須遵守“電消計劃”使用規則
“電消優惠”今日過數174地點供拍卡加值
“電消優惠”領取-拍卡示範
→消費卡餘額十元或以下才可拍卡領取優惠
【本報訊】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成功完成“電消優惠”登記並獲核實的居民,由今日上午九時起,將可透過拍卡加值(消費卡)或自動存入(移動支付)的方式,領取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的“立減額”,並可於六月一日起開始使用。
經科局及金管局表示,居民如選擇以“消費卡”領取,並已於五月十八日或之前完成登記,今日起可到全澳一百七十四個服務地點拍卡領取優惠。如居民前往的服務點人流較多,可選擇到附近其它網點拍卡,亦可稍後時間再拍卡加值。領取期至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不需急於首日領取。
當局提醒市民,如曾自行加值消費卡,需要先將卡內餘額用至十澳門元或以下,才可拍卡領取消費優惠。如於五月十八日之後才完成登記,登記後需相隔兩個工作天,才可拍卡領取優惠。
如屬領取新卡(如遺失或從未領取消費卡)的情況,居民亦需於今日(二十三日)起按登記時選定的日期和地點,到指定的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新卡。如屬代領新卡的情況,領卡時須出示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聲明書及授權書等文件。
居民如選擇“移動支付”並登記“本人領取”或“沿用去年方法”,且於五月十八日或之前完成登記並獲核實,金融機構將於今日(二十三日)早上九時起,陸續以短訊或手機程式推送的方式發出到帳提示,通知優惠已存入指定的實名帳戶內。居民毋需持續查閱電消優惠是否到帳。
如於五月十八日後完成登記,將於兩個工作天內獲核實,之後同樣會收到金融機構通知,優惠已自動到帳。如屬轉移優惠或未成年人的登記,可於登記所選日或之後的工作日,前往登記時所選金融機構網點,提交相應的身份確認文件即場核實資料。如通過核實,優惠將於兩個工作天後自動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