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前妻與新歡聚會
五旬漢持刀傷人被捕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子不滿其同居前妻與男朋友在家聚會,用刀刺傷對方腹部被捕,男傷者由救護車送院救治,目前仍然留院。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陳,五十歲,報稱滅蟲員;涉持禁用武器、傷人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三十多歲,本澳居民,是陳某前妻的現任男朋友。
案情指,涉案的陳某與前妻離婚後仍一同居住在史山斜巷某單位。本月九日約凌晨零時,陳某返回上址見到前妻與男事主正在聚會,當聚會完後,陳某尾隨事主離開落樓,兩人其後發生爭執。陳某取出一把小刀刺傷事主腹部流血,前妻在家中聽到有聲,落樓了解發現事件報案。治安警到場拘捕陳某,受傷的事主由消防救護車送院救治,其腹部有兩厘米長的傷口,目前仍然留院,情況穩定。
經盤問,陳某起初供稱回家時見到前妻與男朋友一起,感到氣憤及被背叛,於是尾隨事主落樓,並用車匙剌傷事主,及後才承認是用一把平日隨身攜帶、用作拆包裝的小刀傷人,得手後將刀棄掉在大廈附近的坑渠。警員其後尋回陳某犯案用的小刀,該刀全長六點五厘米。陳某並稱不認識男事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