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子女出生津貼
擬增至七十薪俸點
【本報訊】政府建議調升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十個薪俸點至七十點,按現時每一薪俸點九十四元計算,即為六千五百八十元。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審議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建議調升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由現時六十薪俸點調升至七十點。而公務員病假醫生證明需由醫院、衛生中心、衛生站,或與衛生局訂立協議的非牟利醫療機構醫生發出,暫時不開放予私人醫生診所。
法案又明確公職年齡上限為六十五歲,涉及包括預防性停職等將不計算為實際服務時間,而進入公職的年齡上限為五十歲。
陳澤武稱,與政府討論法案過程順利,預計法案下月送交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