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制度修法後 料多約二千人受惠

央積金制度修法後

料多約二千人受惠

【本報訊】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審議中,修法建議包括將深合區居住、就業或就學納入法定例外情況以計算在澳日數,認可當地醫療機構證明。政府初步預計央積金約二千人因修法而受惠,涉及預算開支約一千多萬元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修法後涉及在深合區居住、學習或工作的居民提出的聲請個案,將直接由社保行政管理委員會審批,預計審批時間較以往縮短五天。政府初步預計央積金約二千人因修法而受惠,涉及預算開支約一千多萬元;以深合區疾病證明申請疾病津貼估計每年約一百多人,涉及預算開支約三十多萬元。

有關在深合區工作的概念,黃潔貞引述政府代表稱,澳門居民在深合區受僱、自僱工作或創業均可納入雙層社保權益所要求的在澳日數計算,可提交工作證明、營業執照、稅單或供款證明等。

法案又建議未滿六十五歲人士,基於健康原因而居於內地可作為法定例外情形,政府代表稱,申請人只需提交由內地醫院或醫療機構發出的疾病證明,註明疾病的嚴重程度以及是否須家人照顧,而毋須由澳門醫院認證。申請人亦須提交由內地民政部門、居委會、村委會或院舍等發出的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