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辦培訓課程
挑選處級主管人才
【本報訊】特區政府計劃開辦 “處級主管人員資格培訓課程”,作為挑選處長職級的人才庫,將透過行政法規進一步明確規範。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修改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介紹正在構思的“處級主管人員資格培訓課程”,又稱當局持續舉辦相關人才培訓課程,至今舉辦了五屆 “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共一百三十九人參與為期三個月的脫產式培訓項目,其中三十八人已獲晉升。
陳澤武提到,現時局長職級公務員沒有超時工作等津貼和年資制度,所以局長與廳長的薪酬差距小,委員會關注政府會否考慮調整局長薪酬福利,提高公務員積極性。他引述當局回應稱,若調整需涉及整個職級體系,加上現時經濟情況,暫不考慮調整領導和主管的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