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家暴前妻
持刀禁錮掠財萬五
拒捕傷兩警被制服
【本報訊】一名涉打傷前妻被捕的本澳男子,侯審期間疑經濟問題兩度上門騷擾掌摑前妻,又持刀索款及禁錮對方,並掠取前妻一萬四千澳門元的財物。司警接報到場調查期間,該名男子持刀逃走反抗,導致他本人及兩名司警人員輕傷,疑人最終被捕。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蔡,三十九歲,無業;涉家暴、持禁用武器、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重傷人罪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女事主為本澳中年居民。
案情指,二零二三年十月,涉案的蔡某與女事主結婚,至去年十二月因金錢問題離婚,事主搬出後獨住南灣區某單位。今年一月二十三日,事主曾報案稱被前夫蔡某打傷及恐嚇,蔡某被司法當局採“禁止接觸”強制措施,案件正在侯審。然而蔡某在上月二十五日中午,上門找事主訛稱還錢。未幾蔡某即變臉,因金錢問題掌摑事主,並在身上取出一把水果刀指嚇索款,事主拒絕便遭禁錮在屋內三十一小時。翌日晚上十時,蔡某強行取走事主一個價值九千澳門元的手袋離開。
至本月十八日凌晨,蔡某趁事主單位門無鎖,再持水果刀入屋以相同手法恐嚇事主索款。事主被迫向朋友轉帳借款五千澳門元,之後由蔡某帶同她到銀行櫃員機,提取該五千元後離開。前日上午,事主向朋友提及事件後決定報案。司警到事主的住所調查期間,發現蔡某在屋外徘徊,上前截查時,蔡某逃跑,被追捕期間再次亮出水果刀反抗,混亂間蔡某及兩名司警人員受輕傷,需要送院。蔡某最終被捕,其承認因經濟問題犯案,已把手袋帶到內地典當獲二千元人民幣。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