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警破不法匯兌集團
拘十三人及搗地下錢莊
透兩押店交易726萬
【本報訊】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破獲換錢黨集團,合共拘捕十三人,其中一名本澳商人涉利用其兩間押店與賭客換錢,去年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不法交易額達七百二十六萬港元。內地公安在珠海破獲一個與案有關聯的地下錢莊。
案中司警拘捕四名本澳居民,分別姓黃,男,三十八歲,商人;姓蘇,女,五十五歲,銷售員;姓陳,男,三十五歲,朝奉;姓林,女,二十九歲,銷售員;涉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處理,其餘九人在珠海被捕。
司警持續打擊不法匯兌活動,近月與內地公安進行情報交流,發現涉案的黃某利用其名下兩間,位於新口岸及南灣的珠寶押店與賭客不法匯兌,同時要求員工協助犯案。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調查得悉,黃某與珠海某個地下錢莊存在資金關聯,非法經營匯兌,雙方並共同擁有八十多個匯兌客人資料,經比對聯絡到部份的客人,均稱曾在黃某的店舖換錢。
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兩地警方聯合採取行動。其中司警先到黃某的兩間店舖搜查,扣押折合七十多萬澳門元現金,兩部POS終端機,兩部數簿及多部手機。隨後先後在沙梨頭及黑沙環拘捕黃某,其員工蘇女、陳某及林女,於黃某的住所內扣押二十八萬港元現金。而內地公安在珠海破獲一個地下錢莊,兩個窩點,拘捕六男三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六十五歲),扣押二十多萬元人民幣,二十多萬港元,五萬澳門元及一批手機。
黃某拒絕合作。但司警查悉他提供資金給三名被捕員工,用作與客換錢,員工每日會將匯兌的金額記錄在數簿通報給黃某。司警估計,去年十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黃某的不法交易額達七百二十六萬港元,賺取不少於三十六萬港元的利潤。兩地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