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活動須報備清單
派「福利」或構成賄選
【本報訊】立法會選舉本週五起進入禁止宣傳期。立法會選管會主席盛銳敏稱,選管會將要求候選名單報備在競選活動期內舉行的活動,以及當中派發的宣傳品清單、數量、價值等,以便選管會聯同廉政公署作出適當監督,向候選名單提出建議,藉此跟進及評估各候選名單就選舉開支限額的執行情況。候選名單應避免向公眾派發具福利性質的宣傳品,否則有可能構成賄選。
盛銳敏表示,候選名單需要分別報備有關向公眾、以及競選集會向支持者派發的宣傳品、參與競選活動工作人員用到的物品等。有關工作正按序跟進中,預計選管會公佈被確定接納名單後,候選名單便可以提交相關報備表。
盛銳敏表示,選管會自設立以來,陸續開展系列宣傳工作,期望通過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加深公眾對新選舉法的認識,宣揚依法、公平、公正、廉潔選舉的重要性。隨着選舉的接近,會持續擴大宣傳工作,包括在本澳各處設置橫額或海報,以及推出更多視頻以宣傳選舉訊息。
對於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參選組別較過往減少,被問到會否導致居民投票意欲減少。盛銳敏表示,選管會職責是依法推進各階段的選務工作,為選民創造最大條件,做好宣傳工作。他強調,立法會選舉是本澳四年一度的重大政治活動,選管會期望透過系列宣傳,鼓勵選民一起投入到選舉當中,在選舉日通過踴躍投票,為組成新一屆立法會貢獻力量。
另外,五名早前涉嫌以金錢或其它利益誘使他人簽署立法會選舉《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的人士已被採用多項強制措施,被問到廉署和檢察院有否提供進一步訊息。盛銳敏表示,執法單位和偵查當局對任何刑事個案是獨立調查,並指偵查工作受制於司法保密,因此選管會不會知悉個案具體詳情。他又稱,選管會至今無收到任何有關上訴方面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