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消費稅規章法案 建議明年九月生效

修消費稅規章法案
建議明年九月生效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修改消費稅規章法案,並簽署意見書,法案建議明年九月起生效,以預留充足準備時間。
現行《消費稅規章》規定,進口商擬進口需繳納消費稅的酒類(含百份之三十或以上)及煙草產品時,須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申請進口准照的同時,預先繳納相關消費稅。然而,若貨物未實際運抵澳門,或實際進口數量少於申報數量(俗稱“短貨"),進口商須辦理繁複的退稅程序,影響資金周轉效率。
為縮短業界資金周轉週期,便利企業營運,法案建議引入“清關時繳納"制度。按照新制度,進口商毋須事先向經科局繳納消費稅,而是在產品實際清關時,由經科局按實際進口數量,從進口商預先開立的銀行帳戶中取得相應稅款。此舉可免除因貨物短運或未能抵澳而需辦理退稅的程序,減輕企業的行政負擔及資金壓力。
委員會主席葉兆佳稱,新制度需政府、銀行及商家等多方配合,同時搭配“報關清關一件事”電子系統實施,由於相關系統搭建需時,因此預留較長時間的過渡期。
委員會亦關注系統可能出現故障,葉兆佳引述政府稱,已設後備應急方案,若發生故障,海關將與經科局溝通並採取相應措施,例如先放行貨品,確保運作不受重大影響。相關法案將安排於立法會復會後召開的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