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先處理新樓僭建
巡查百廈揭72宗
政府鼓勵自願清拆
【本報訊】工務局表示,自《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於二零二二年生效後,截至今年三月底,當局已巡查九十幢新法生效後發出使用准照的樓宇,其中二十一幢存在僭建物。局方開立七十二個卷宗,至今有兩宗已發出罰款單,並有二十三宗個案業權人已申請自願清拆,佔近三份一。
工務局指出,已逐步簡化處理僭建物的行政程序,鼓勵自願清拆,又提醒未有申請自願清拆的個案不僅須繳納罰款,若在期限內不自行清拆,將由政府採取清拆行動,相關費用會向違法人追討。當局呼籲市民共同維護樓宇安全及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工務局於去年起逐步加強批量式處理同一樓宇性質相同的僭建物,以提升處理效率。去年有十個卷宗透過批量方式完成處理,總共處理約二百六十個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