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重組削減總編制 黃司:嚴控額量非裁員

公職局架構重組

公職局重組削減總編制

黃司:嚴控額量非裁員

【本報訊】政府優化行政公職局架構,七月起調整為一名局長、二名副局長,下設四廳、九處及一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的架構,當中精簡了一名副局長及四廳八處。同時相應調整和優化人資,總編制職位將由現行三百七十二個減至二百二十六個。

行政會完成討論《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七月一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由於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調減數目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的狀況,而透過優化和職能重新定位,構建以行政組織、公共服務、人力資源為三大重心的職能板塊的組織架構,加強在公共行政改革及管理中的統籌協調角色,並調整不合時宜的職責。同時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秉持“職能明確、精簡高效”原則。

行政公職局局長梁穎妍表示,現有三百二十四名人員,其中一百三十六人屬編制人員,其他為行政任用合同及個人勞動合同,強調重整架構不影響現有人員權益。她又表示,未來減少的一百四十六個編制職位分佈於領導主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等不同職級。而未來三年約有三十九人符合退休條件。

黃少澤表示,現時編制未填滿,架構重整不涉及裁員問題,強調只是內部重整,當中約二十五人會調職或暫調至其它部門,包括翻譯人員。他又稱,編制尚有職位不等於可以“請人”,現屆政府對員額控制非常嚴格,不論是否增聘編制內外人員,均要嚴格按照審計署和公職局的意見,因此總體公務員人數在近年已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