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委員會完成重整 增公建局財政局代表

土地委員會完成重整

增公建局財政局代表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土地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重新訂定土地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維持委員會作為土地批給事宜提供意見的機關,並保留原有職責。

委員會新增公共建設局及財政局代表,公建局可有助加快樓宇的公共管網接駁,促進獲批土地利用期的遵守,並跟進承批人遵守並完成批給合同中涉及公共基礎設施“特別負擔”等工作;財政局則配合執行監督土地批給合同遵守情況的職能。

行政會表示,因應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併入土地工務局,撤銷作為原委員會成員,經調整後,委員會將由八名成員組成,包括工務局局長擔任主席、公建局局長、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代表、財政局代表、物業登記局登記官、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土地管理廳廳長和法律及翻譯處處長。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回應傳媒時表示,政府暫時無修改土地法的規劃。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則表示,有關土地公開競投問題,視乎政府需要、經濟情況和市場需要。至於政府還地債的情況,黎永亮稱,現正跟進當中,暫無資訊可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