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類消遣服務場所
建議放寬營業時間
調整入場逗留限制
【本報訊】特定業務及活動規管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取消多類場所的營業時間限制,分別是美容院、健身院或健美院、桌球室、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營業時間限制,部份場所亦調整入場及逗留限制。
諮詢文本建議桌球室禁止未滿八歲或穿校服學生入場,年滿八歲但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陪同入場及逗留,而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自行入場;“卡拉OK“ 類型場所則禁止穿校服學生入場,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陪同入場及逗留。
網吧方面則建議禁止未滿十二歲或穿著校服的學生入場,年滿十二歲但未滿 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僅可於週一至週五在下午四時後入場,而週六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則可在上午八時後入場,有關人士在週日至週五,只限逗留至晚上八時前;若在週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且翌日並非工作日,則可延長逗留至晚上十時前。
文本亦建議健康俱樂部類場所須設於酒店內。吳子健稱,舊有經營者可維持在原址繼續經營,新法實施後,新的健康俱樂部牌照僅限於酒店場所內發放,街外新設場所將不再獲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