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須事前培訓
至今七童青少曾入住
【本報訊】社會工作局表示,開展寄養服務以來,至今年六月有七名兒童及青少年曾入住寄養家庭,現時暫沒有合適的兒童待寄養,但會持續開展服務招募寄養父母,可於“一戶通”申請,不設截止期限。
社工局表示,寄養服務一般為期半年或以上,一對寄養父母只可配對一名兒童,申請成為寄養父母,須通過家庭評估,涵蓋居澳時長、年齡、婚姻狀況、職業、居住環境、育兒經驗及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且提供寄養服務前須完成不少於四小時培訓。社局會提供多項津助,包括寄養兒童首次入住寄養家庭購買生活用品等津助二千元、支付寄養兒童每月生活津助五千四百三十八元,給予寄養父母每月獎勵金七千六百九十元。
社工局又稱,寄養父母年齡設定為二十五至六十五歲,寄養父母名冊不設期限,惟超過六十五歲時會退出寄養服務。當有合適寄養對象,社工局的社工會協調寄養父母與原生父母安排配對會議,安置寄養兒童入住後,社工亦會持續監察及支援,並協助原生家庭處理問題,促使兒童早日回家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