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澳核電廠運行事件 無放射物質對外釋放

嶺澳核電廠運行事件

無放射物質對外釋放

【本報訊】本月九日,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廣東核電站核事故應急粵澳合作共識”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通報一則嶺澳核電廠運行事件。

本月七日,嶺澳核電廠一號機組處於按計劃停機換料狀態。工作人員開展例行試驗期間,為調整設備冷卻水流量,在主控室遠程關閉了其中一個備用設備冷卻水隔離閥,並於當天恢復到正常狀態。由於該隔離閥處於關閉狀態的時長超出技術規格書要求,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標準及核安全法規,此次情況於五月八日界定為零級偏差。

處理過程中,機組始終處於安全狀態,三道安全屏障完整,無放射性物質對外釋放,對機組安全、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沒有造成影響。

大亞灣核電公司已及時向監管單位進行報告,將在公司內部開展經驗反饋,並在公司網站“核安全信息公開”平台公佈上述信息。

事件分級,是指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標準(INES)對運行事件或者事故進行的分級,考慮核事件對人和環境的影響,對設施放射性包容和控制的影響。對縱深防禦能力的影響,將核事件分為七級,其中較低級別稱為事件,分別為異常(一級)、一般事件(二級)、重要事件(三級);較高級別稱為事故,分別為影響範圍有限的事故(四級)、影響範圍較大的事故(五級)、重要事故(六級)和重大事故(七級)。對不具有安全意義的微小事件稱為“偏差”,歸為零級,主要用於電廠糾正偏差和經驗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