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外表演區管理
五公司參與競投
料明年次季營運
【本報訊】路氹戶外表演區營運及管理昨日開標,共有五個實體遞交投標書。文化局預計整個判給程序今年內完成,而獲判給者須成立新公司簽署合同,估計籌備需時,預料明年第二季有關公司將進駐表演區運營。
文化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馮天雲稱,收到五個實體遞交標書,其中一個以獨立投標人名義提交,四個以投標人集團方式提交。馮天雲稱,招標文件訂立合格線,在首份五年期合同中,首二年至少每年需舉行六場大型及特大型活動;第三年起標準提高至十場。中標者在每個營運年度須提供七十個日曆天予政府開展免費活動,包括“享舞台”活動。
馮天雲表示,預計中標者成立公司需要一些時間,接著簽署合同,之後會開展一些前期的籌備工作,爭取在明年的第二季交由營運公司負責運營表演區。
戶外表演區營運及管理固定租期五年,期滿後可申請續租三年,固定租期每年租金不得少於二百一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