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立會被拒起爭執 兩記者遭警帶走調查

採訪立會被拒起爭執

兩記者遭警帶走調查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開始由行政法務範疇辯論施政方針。兩名到場的記者要求進入大會議室採訪被拒,只可到公眾室旁聽。記者與在場人員發生爭執,隨後多名警員將記者帶出立法會外,聲稱兩人涉嫌“擾亂特別行政區機關運作”及“非法錄影”,帶返警局接受調查。

兩名任職媒體“論盡澳門”的記者昨日到立法會進行採訪,但被拒絕進入全體會議室,只獲派發”藍卡”到公眾室旁聽會議。由於當時大會議室內明顯仍有座位,記者要求進入採訪並向在場人員表達不滿,雙方發生爭執。在立法會大會議室外駐守的十多名警員和守衛隨即走到入口處封鎖戒備。

一名記者被帶出立法會後,警員指需要將其帶返警局作身份核實,並指其涉及“擾亂特別行政區機關運作”;另一名同行並將同僚被押上警車過程拍攝的記者則被指“非法錄影”同被帶走。

治安警發言人昨午被問到,兩名記者被帶至哪一間警司處?警方是否由立法會通報到場?會否作出檢控等問題?發言人均表示手頭沒有資料,稍後將以新聞短訊方式通報傳媒,但可以確定事件仍在處理當中,兩名記者仍在警司處接受調查。至於為何相隔數小時仍未能提供上述基本資訊,發言人未有回應。對於傳媒日後工作是否有可能被帶走作身份調查,發言人著記者透過電郵查詢。

另外,治安警察局昨晚發出通知:指昨日上午約九時廿三分,有兩名網媒記者因不滿立法會的相關安排,拒絕進入立法會演講廳,繼而在現場擾攘並多次嘗試進入議事大廳不果,其後在現場大聲叫囂,經立法會工作人員多次作出勸喻無效,由於上述人士的行為嚴重擾亂現場秩序,故立法會人員要求警方協助。由於兩人涉嫌影響立法會運作,本局人員遂將兩人帶返本局協助調查。
經調查,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04條“擾亂澳門特別行政區機關之運作”罪,案件將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