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於社會共識
調整現金分享措施
保福利政策可持續
【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增設留澳至少一百八十三日的發放條件。行政長官岑浩輝表示,現金分享政策實施多年,長期以來社會爭議較大,各界籲完善改進,政府經過不同意見收集及反覆研究後,決定對現金分享政策作出調整。
岑浩輝指出,他總結考慮調整政策的原則,是因社會有調整的共識,且要確保福利政策建立在可持續、健康、穩健的基礎上,避免因經濟環境變化導致社會付出更大代價。政府將立足澳門,關顧老弱、弱勢群體和基層,保障民生及關顧民生。將公共資源更多投放在與澳門有緊密聯繫的居民身上,形容是優先政策,在澳門仍有一定財政基礎情況下,亦要堅持“兜底”。
他又稱,央積金注資亦有限制及條件要求,認為需保持社會福利政策的協調性和統一性,同時參考其它國家及地區社會福利制度的成功運作經驗,作出政策調整。
另外,關於涉及演唱會活動的非法工作情況,岑浩輝稱,警方和勞動監察部門會嚴格稽查管理,政府會依法嚴格規管有關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並提到近期亦有涉及黃牛票的情況,他強調消委會、旅遊局和警方會綜合處理和研判,嚴格執法,但不能否定演唱會對促進經濟發展所帶來的作用。
岑浩輝又稱,近年尤其是大型演唱會帶動旅遊休閒和博彩業的發展,為社會帶來直接經濟效益,其中來澳參加演唱會的旅客人均消費逾四千元,較一般旅客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