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創設條件及支持 房產投資信託基金發展

政府將創設條件及支持

房產投資信託基金發展

【本報訊】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表示,隨著投資基金法今年已生效,特區政府將有序出台及持續完善基金業務相關監管配套,創設有利條件支持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和行業高質量發展,維持市場穩健運行。

有議員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關注推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澳發展情況。戴建業表示,投資基金法明確不動產投資基金包括 “基礎設施基金"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並放寬信託基金僅可投資本地不動產的限制,允許可投資於能產生定期收益的不動產,包括寫字樓、酒店和商場等。新法並增設收益分配要求,基金每年須將至少九成稅後淨收益分派給投資者。

另外,戴建業表示,十分重視不同社區中小企的經營情況,截至 二月底,澳門銀行業的不良貸款比率為百份之四點六六,較二零二四年底回落百份之零點八五。其中,居民不良貸款比率百份之四點一四非居民不良貸款比率百份之五點一二,均較 二零二四年底有所回落。

此外,戴建業稱,金管局與銀行業界保持溝通,鼓勵業界善用特區政府支持中小企的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為有需要的客戶提供適切的信貸支援,紓緩資金壓力,協助企業升級轉型及創新發展;同時呼籲業界積極發揮資金引領作用,助力提升社區營商環境。同時特區政府透過設立片區發展中心,進一步聯動不同片區的特色及資源,助力推動商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