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遊業發展總規
六範疇續推落實
【本報訊】旅遊局去年完成並公佈《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第二階段檢視研究,經整合修訂,最終確立涵蓋六大範疇、合共七十四項行動計劃,其中新增二十項,目標至二零三零年前有序落實。旅遊局稱,透過跨部門協作及業界共同努力,行動計劃已全面啟動。特區政府將繼續推動各項行動落實,並密切監督投資承諾與非博彩元素供給,確保旅遊產業朝向高質量、可持續與多元化方向發展。
旅遊局介紹,去年執行亮點包括豐富旅遊產品和體驗 打造多元城市魅力;促進優質旅遊與跨部門協作,提升服務質素;拓展客源市場,強化線上線下推廣;優化城市建設與運輸佈局,提升出行便利;以科技賦能驅動創新發展;深化區域與國際旅遊合作,提升國際影響力。
《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於二零一七年公佈,設有評估機制,以便適時調整各項關鍵目標、規劃建議和行動計劃,切合澳門旅遊業發展最新形勢。特區政府將繼續以規劃為引領、以創新為動力,推動《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各項行動落實,並密切監督投資承諾與非博彩元素供給,確保旅遊產業朝向高質量、可持續與多元化方向發展。
旅遊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跨部門協調機制,優化政策配套,並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共同把握區域合作與市場轉型帶來的機遇,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與長遠繁榮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