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政”系統準備就緒 政府修法規配合使用 加快電子化管理進程

“智慧財政”系統準備就緒

政府修法規配合使用

加快電子化管理進程

【本報訊】為配合智慧城市發展,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進“智慧財政”資訊系統建設,以加快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進程。政府表示,該系統雖已具備全面運作條件,但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仍需對現行規範財務系統運作的相關法規作出調整。

為此,政府修改〈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配合系統未來投入使用。有關行政法規草案明年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紙本程序電子化。為配合電子化流程的全面落實,明確賦予電子憑證、支付指令及電子申請表等與紙本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消除對電子形式的既有限制,全面提升系統運作及電子化管理效能。

(二)簡化行政程序。為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包括行政自治部門撥款申請在內的部份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及文件往來,縮短辦理時間,優化資源運用及提升行政效率。

(三)調整表格名稱與用語。鑑於現行法規中有部份紙本表格名稱與實際運作不符,為配合電子化改革,同步修訂相關表格名稱及條文用語,使之更契合電子化管理及系統操作的實際需要。

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舉例,公共工程PIDDA均是由財政局做結算,現行做法待財政局出結算單後交給相關部門,通知收款人收票後,再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收取款項;而“智慧財政”系統將設有“收款易”功能,商企或個人在銀行登記後,可以直接收取相關款項,達致減省流程,便利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