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明年二月生效
貨運業市場全面開放
載客服務逐步引競爭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民航活動法》,明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本澳將開放商業航空貨運和郵政服務,而航空運輸公共服務將不再採用專營批給制度,改為牌照制,逐步開放澳門民航市場。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法律通過後,航空貨運將全面開放,已有部份具規模的航空貨運公司表達在澳經營興趣,相信對本澳航空貨運業務將有較大拓展空間。至於客運方面,政府首先考慮確保航空安全和市場穩定,在不影響現有市場結構下,有條件時再逐步增加客運牌照數目,而內部前期準備工作會按部就班,包括草擬補充性法規。他並稱,政府並非不作為或放慢手腳,而是要續步推動,以符合澳門規模細小市場的需要。
法案所設的“過渡規定”條文基本上為澳航而設,澳航只需在法律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內,向行政長官提交書面聲明,表明其有意繼續經營商業航空客運服務即可。議員林宇滔不認同該做法,認為是變相發牌給澳航,他要求獨立表決該條條文並投下反對票,高天賜、謝誓宏兩位議員也投反對票,但條文仍在大多數讚成票下通過。
林宇滔形容澳航在坊間口碑不好,冀政府交代如何要求澳航改善。譚偉文表示,為確保新的業務牌照制度實施,現時營運公司澳航如果有意繼續經營,在相關規定下可提出申請,但政府關注澳航運作問題,並透過政府代表參與有關工作,積極推動一系列改善措施。
民航局局長潘華健補充稱,間中亦有收到涉及本地或非本地航空公司的建議及投訴,當局會跟進,要求相關公司處理好,如提供客服上的改善等。
譚偉文又提及,政府持開放態度積極推動無人機使用,但礙於澳門地方細,風力限制亦較其它地方多,故盡量在不影響飛行安全前提下推動,將來補充法規會充份考慮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