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法十二月生效 設過渡期處理現有項目

海域使用法十二月生效

海域使用法十二月生效

設過渡期處理現有項目

【本報訊】特區昨日頒佈《海域使用法》,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海事及水務局網頁設立了《海域使用法》網上專頁,以加深公眾及業界對法律制度與政策實施的認識,依法合規地使用澳門海域,並確保現有用海項目平穩過渡。

《海域使用法》訂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使用的批准法律制度,明確了批准用海的方式、申請程序、權限實體及處罰機制等,確保海域的合理、有效和可持續利用,並符合國家和澳門的長遠利益。

《海域使用法》訂明,在使用海域、修改海域用途或利用計劃前須進行海域使用論證,以論證項目用海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與所適用法律及規劃文件的合規性。申請人須按要求向海事及水務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資料。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有關私人實體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方式及更多最新資訊,可瀏覽《海域使用法》網上專頁。

此外,為配合法律的正式生效,海事及水務局將陸續推出“海域管理綜合資訊平台”及海域使用資訊專頁,提供詳細申請指引及參考文件,並持續發佈海域使用權憑證資訊,進一步提升海域管理的透明度與便民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