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十二水客 檢市值廿五萬貨

海關起出一批香煙
有水客腳被揭腳纏銀粒
海關起出一批中成藥

海關拘十二水客

檢市值廿五萬貨

【本報訊】海關過去一星期分別在關閘口岸、澳門國際機場、青茂口岸、橫琴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揭發十二宗“走水貨”案,拘捕十二名水客,起出香煙、銀粒及中成藥,市值二十五萬澳門元。

海關持續進行“雷霆二零二六”行動,本月十日至十六日,分別在關閘口岸、澳門國際機場、青茂口岸、橫琴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截獲十二宗“走水貨”案,合共檢獲五萬七千支電子煙、六千支香煙、四點九公斤雪茄、四十四件舊電子產品、七點五公斤銀粒及四十七瓶中成藥,市值二十五萬澳門元。

上述期間,海關人員分別在澳門國際機場、青茂口岸及橫琴口岸入境旅客檢查區,截獲六名內地旅客,揭發其分別將大量電子煙、香煙及雪茄藏匿於隨身行李內。

海關亦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旅客檢查區,截獲一名本澳居民,揭發其將大量中成藥藏匿於隨身物品內,其中包括一瓶以石斛製成的中成藥,試圖將之偷運入境。石斛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附錄II內所載的物種,被列入受管制貨物。

海關人員並於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截獲三名內地人、一名香港人及一名本澳居民。經檢查揭發該等人士分別將舊電子產品及懷疑銀粒等貨物藏匿於身上及隨身物品內。

上述的十二名涉案人士年齡介乎二十四至六十四歲。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規定對其中十人作出起訴,相關違法行為一經證實,可被科處最高十萬澳門元罰款,同時充公被緝獲的貨物;而其中一人同時涉嫌違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之相關規定,個案轉交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跟進。其餘兩人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個案轉交衛生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