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每年萬八 最多領取到三周歲 預計下月中可申請

育兒津貼每年萬八

最多領取到三周歲

預計下月中可申請

【本報訊】政府推出臨時性育兒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一萬八千元。受益對象為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七年期間出生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可獲發三個年度育兒津貼,而在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間出生的幼兒亦可分別獲發一至三個年度的津貼。社工局表示,最快下月十六日可具備條件申請,合資格幼兒的父母任一方可透過“一戶通”提出申請。

為應對低出生率引發人口結構老化、勞動力短缺與經濟動能衰退等問題。行政會完成討論《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推出臨時性的育兒津貼計劃,旨在為育兒家庭提供部份經濟支持。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津貼發放目的主要是針對育養幼兒的剛性需求所帶來的額外開支,期望減輕部份經濟負擔。

法規建議受益對象是於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七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名幼兒最多可獲發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的津貼。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度金額為一萬八千澳門元。

經特別考慮,二零二五年前出生,且於法規生效時仍未滿三周歲或剛滿三周歲幼兒的養育需要,在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為津貼受益對象,將因應具體情況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

社工局局長韓衛表示,過去三年有逾一萬一千六百名幼兒出生,連同今年預計有約三千五百名幼兒出生,預料至今年合共有一萬五千名幼兒受惠,預算約二億七千萬元。他重申,育兒津貼受惠對象按年份計算,非按月份計算,舉例二零二二年起任一個月出生的幼兒均為受惠對象。他又稱,育兒津貼屬創設性和臨時性措施,政府會收集數據分析研究,以及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三年後再按實際狀況適時評估。

法規自今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韓衛稱,計劃最快下月十六日可具備條件申請,合資格的幼兒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內的“出生一件事”提出申請,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出申請。此外,在翌年一月一日仍符合條件者,經社工局核查後,繼續獲發津貼,毋需另辦手續。

津貼以銀行轉帳方式發放;如屬新申請,將於申請獲批翌日起六十日內支付;如屬受益要件維持的情況,則於發放年度的第二季支付。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