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續打擊亂過馬路 上月檢控六十六宗

警方檢控途人亂過馬路

警續打擊亂過馬路

上月檢控六十六宗

【本報訊】為維護道路安全,減少因行人違規所導致的交通事故。治安警持續打擊亂過馬路情況,四月下旬共檢控六十六宗行人違規個案。

治安警表示,公共道路使用者不得作出任何可阻礙交通、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安全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便的行為;違反以上規定者,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

警方呼籲行人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橫過車行道,且在確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況下行走,切勿胡亂橫過馬路或作出任何阻礙交通之行為,以免釀成交通事故;駕駛者在行車時亦應時刻留意路面狀況,保持安全距離和適當車速,人車禮讓,共建安全道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