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財局公僕「蛇王」
遲到早退假出勤記錄
【本報訊】廉署去年移送檢察院的反貪個案,部份涉及公務人員偽造出勤記錄詐騙薪酬,包括一名治安警員二零一八年起多次要求同事代為拍卡,掩飾因離境而未能趕及上班或提早下班的情況。
調查亦發現,涉案警員利用部份崗位簽到漏洞而擅離職守並離境,最終使局方支付涉案警員的薪酬及增補性報酬時產生錯誤,造成特區政府的損失。涉案警員及協助拍卡的警員涉嫌觸犯多項詐騙罪和公務員所實施的偽造罪。
治安警表示,為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當時已全面檢討相關工作流程,加強監管機制,堵塞漏洞。本局重申,對人員的紀律和操守高度重視,對違法違紀人員必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局方將繼續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工作,待刑事責任確定後,將盡快完成有關紀律程序,對該名警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另一宗案件涉及財政局二名上下級職員互相為對方打卡偽造出勤記錄,廉署調查發現二人將出勤卡放置辦公室內,在對方遲到或早退時,使用對方的出勤卡拍卡。二人亦被揭發超時工作期間,多次擅離工作崗位、早退,甚至利用職權把電子虛假出勤紀錄登載於確認文件,騙取超時工作報酬超過一萬四千元。
此外,廉署在跟進有投訴指紀律部隊體育隊成員練習及參加本地體育總會賽事的時間計入工作時數個案,廉署經分析法律認為有行政違法之嫌,相關活動時間佔每周工作時數四至五成亦有違適度原則,廉署經向治安警察局發出勸喻後,獲部門接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