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十三種新型毒品
立法會緊急程序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立法規管六種屬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國際列管物質,以及類似依托咪酯物的七種屬非國際列管物質的新型毒品。
保安司司長陳子勁引介法案時表示,特區政府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同時亦為積極主動應對新型毒品對公共健康造成的風險,切實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採用緊急程序立法,以儘快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表示,本澳自將毒品“依托咪酯”納入管制後,截至今年六月共檢獲三宗相關案件,查獲逾五百九十四點七克粉末及約四點三零二克液體,案件已全部偵破。至於今次納入規管的十三種新型毒品,本澳暫未有檢獲紀錄。
薛仲明稱,本澳打擊毒品犯罪近年採取情報主導策略,凡接獲涉嫌販毒情報,均會即時通報相關國家或地區開展源頭打擊,並成功配合外地警方偵破多宗大型販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