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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巴獲批六年新合約

增提供輕軌轉乘條款

服務不達標扣減援助

【本報訊】澳巴和新福利兩間巴士公司獲政府批給新合同至二零三二年年底。合同規定屬首次註冊的營運車輛應為新能源車輛,二零三零年起至少百份之五營運車輛為使用純電能源驅動車輛;二零三二年起比例提高到至少一成。合同亦增加提供輕軌轉乘服務的條文,同時訂明多項罰則,包括涉及環保車輛配置及班次穩定性等內容。根據合約政府每年向兩巴支付合共逾十億元的資助和援助,服務不達標扣減援助。

特區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簽署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將於今年年底屆滿。政府公報昨日刊登兩份合約的修訂本,新合約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批給期限延長至二零三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新合同規定,澳巴營運車隊不得少於五百一十五台,新福利不得少於四百一十台。新合同生效起,所有首次註冊的營運車輛須為新能源車輛;在停泊營運車輛的場地電網具備供電條件的前提下,須於二零三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前,確保至少百份之五的營運車輛為純電能源驅動車輛,增程式電動車除外;於二零三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前,相關比例須提高至少一成。承批人並須負責安裝相關充電設備,以及承擔因使用純電動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合同新增提供輕軌轉乘服務的條文,以實現與輕軌系統之間的轉乘車資運算及監管;要求承批人配合擴充智慧公車系統,包括在車廂內提供合適位置安裝車廂客流監察設備、視障助乘設備,以及透過影像辨識技術作分析及資料收集的設備等,並須提供穩定電力供應、保護相關設備及線纜,以及安排人員操作及維護相關系統。

合約訂明,兩巴服務品質評估每半年開展一次,分為服務及管理、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乘客滿意度及執行三大指標,並設自主改善評分,上限為四分。評估結果將影響財政援助金額:倘任一項指標得分低於六十分,評估所屬對應月份的財政援助每月金額將扣減百份之二點五至一成;倘總得分低於六十分,則扣減每月金額一成五至四成五。

合約訂明多項罰則,包括涉及環保車輛配置及班次穩定性等內容。倘兩巴未依規定配置足夠營運車輛,或未配置純電能源驅動的營運車輛,每台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每日罰款一萬元;倘任一路線提供的班次少於路線指南班次表所定每日基本班次量,每宗個案罰款六千元。倘未依規定載運乘客,或在載客期間採用與當時交通狀況明顯不相符的車速行車,每宗個案罰款一萬元。

根據合約,政府每年向澳巴及新福利分別支付五億五千五百萬元及五億四千七百萬元資助和援助。其中澳巴獲二億四千二百萬元、新福利獲一億九千一百萬元,用於補貼長者、殘障人士及學生車資;其餘為財政援助,支持兩巴維持巴士服務運作,惟服務不達標或乘客量大幅下跌時可被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