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上市公司“原始股”騙局
卅居民被呃近四千九百萬
二男女落網贓款已移海外
【本報訊】有詐騙集團涉在本澳及海外開設投資及離岸公司,以類似香港某舞台公司名稱註冊,再設局遊說他人以“高回報”認購該“香港公司”原始股,最終騙取最少三十名本澳居民近四千九百萬港元。司警接報調查拘捕兩名本澳及香港男女,最少兩名同黨在逃,又相信騙款已轉移到外地的銀行帳戶。
被捕的兩人分別姓何,女,五十八歲,本澳居民,家庭主婦;姓張,男,四十八歲,香港人,商人。涉相當巨額詐騙送交檢察院處理。三十名本澳事主包括十六男十四女,年齡介乎二十七歲至六十八歲,被騙金額由四萬元至二千九百萬港元不等。
案情指,早在二零一七年,涉案的何女在本澳皇朝區開設一間空殼的投資公司,其擔任股東,而涉案的張某任行政總裁。上述三十名事主其後透過他人介紹認識何女及張某。有人遊說認購一間即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舞台工程公司”的原始股,又指該股極具潛力。何女其後透過視像舉行講解會,張某稱若認購原始股後,有關公司成功上市,可獲兩至三倍的“回報”,上市失敗則會“高價回購”有關股份,保證是零風險。另外還會提供“開門紅”,即認購每滿半年,可額外獲多一倍的回報。
三十名事主見有著數,合共支付四千八百八十三萬港元認購原始股,但之後對方不停拖延,以及遊說事主分拆轉股到其它地方,聲稱可獲相同的回報。此外,只有部份事主收過一千元至二萬元不等的回報。 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有事主得悉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聲明,指上述的投資公司未獲許可進行金融中介活動,該公司其後關閉。事主追問投資款項的去向被拖延,於是自行到香港的舞台工程公司查詢,證實原來根本無此事,該真正公司亦暫無上市的計劃。
去年一月,司警分別收到該三十名事主報案。經調查發現,有詐騙集團除在本澳開設投資公司,還在外地開設多間離岸公司,公司名稱與香港某舞台公司名稱相似,從而混淆視聽進行詐騙。
司警經分析鎖定目標,至本月十七日張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離境將其拘捕,本月二十八日,何女經機場離境亦被捕。兩人否認犯案,警方相信騙款已轉移到外地的銀行帳戶,正進一步跟進,同時追緝最少兩名在逃同黨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