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莊荷串謀賭客詐騙
開彩後投注呃百七萬
【本報訊】一名前莊荷涉任職路氹某賭場期間,串謀賭客詐騙,賭百家樂開彩後令該客投注“必勝”,兩星期內騙取賭場一百七十六萬港元。司警經調查拘捕兩人,其承認因賭輸而犯案。
被捕的前莊荷姓溫,男,二十五歲,本澳居民,於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職路氹某賭場;其同黨姓楊,男,三十八歲,內地人,無業。該兩人約在一個月前於賭場認識,涉相當巨額詐騙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上月(六月)二十五日中午,司警接獲路氹某賭場報案,指早前發現其一名前莊荷,於在職期間聯同一名客人犯案。警方經調查鎖定目標,翌日(二十六日)在關閘口岸附近拘捕涉案的溫某,於新口岸某賭場拘捕涉案的楊某,兩人承認早前因賭輸錢而合謀詐騙賭場。
司警查悉,溫某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上月七日合共七次作案,凌晨時份溫某在百家樂枱當值期間,楊某扮客耍樂,趁該枱無其他客人及職員,賭局開“幸運六”時,開彩後楊某才投注五千至一萬五千港元,溫某故意令其勝出並照派彩,七次合共詐騙賭場一百七十六萬港元。兩人供稱之後平分騙款及已輸光,而溫某在六月七日最後一次犯案後不久,便以私人理由辭職。警方在兩人身上共起出三部手機及一萬港元現金。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