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購房移轉印花稅
配偶不論共分產皆享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委員會一致同意預算案,並簽署意見書,待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委員會主席葉兆佳表示,政府接納意見,對稅務優惠條文作出重要修訂,購買居住單位首六百萬元豁免不動產移轉印花稅條件,在配偶關係的原條文基礎上新增“不論其婚姻財產制度”,無論採用共同財產制或分產制,配偶均可享有稅務豁免,與政府立法原意一致沒有改變,只是令法律條文更清晰,避免爭拗。
另外,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內容亦增加表述,令條文更清晰,要求企業申請時須提交所得補充稅申報書及倘有的證明文件後,經財政局審核符合條件後才可獲稅務優惠。委員會審議期間共舉行四次會議,政府針對教育、公共工程等提供詳細資料回應議員質詢。意見書的中葡文本會於立法會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