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最低工資增
央積金供款調升
【本報訊】因應“僱員的最低工資”於元旦日起調升至每月七千二百八十澳門元,公積金共同計劃的供款計算基礎上限和下限,以及公積金個人計劃的供款金額上限亦依法於同日自動調升。
根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公積金共同計劃以僱員每月的基本工資作為供款計算基礎,供款金額為供款計算基礎的百份之五。倘僱員當月實際基本工資扣除供款後低於上述最低工資金額,僱員可豁免供款,而僱主則仍須供款;倘僱員當月實際基本工資超出最低工資金額五倍,則僱主及僱員均毋須就超出的部份供款。最低工資金額調升後,公積金共同計劃的供款計算基礎下限調升至七千六百六十四澳門元,上限則上調至三萬六千四百澳門元。
而公積金個人計劃的每月最高供款金額為最低工資金額五倍的百份之十(需向下湊整至百位澳門元的整倍數),因此供款金額上限自動調升至三千六百澳門元,供款金額下限則維持五百澳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