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雙層式社保法案 琴生活擬計入居澳期

修改雙層式社保法案

琴生活擬計入居澳期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將送交全體會議審議。

法案建議在處理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時,將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居住、工作或就讀的期間也計算為居澳期間。此外,法案亦建議合作區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可以用作申請疾病津貼。

委員會整體上贊同法案的方向和內容。與此同時,委員會亦提出,按照現時《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相關規定,澳門居民在外地工作,並且負擔居於澳門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的,其在外工作的期間也獲計算為在澳期間。委員會建議將上述受供養的家庭成員的居住地擴大至包括合作區在內。

政府接受委員會的建議,在法案文本中修改上述法律規定,在外地工作的澳門居民,如其負擔在澳門或合作區居住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則其在外地工作的期間可獲計算為在澳期間。

此外,委員會還關注修法後如何簡化程序與方便市民申請的問題。政府代表稱,修法後就居民提出將上述身處外地期間計算為在澳期間的申請,預期比修法前至少可縮短五天的審批時間。另一方面,日後居民可以直接通過電子方式提出相關申請,更加方便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