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爭議仲裁申請
至去年底逾百一宗
【本報訊】樓宇滲漏水爭議仲裁制度生效至今二年多,法務局表示,截至去年底,澳門世貿中心仲裁中心共收到一百一十六宗滲漏水仲裁申請,其中七十三宗經審理後已作出裁決,二十四宗因雙方和解而自願終止程序。
議員梁鴻細書面質詢設立包括專業人員及調解員的滲漏糾紛義務網上調解服務,房屋局回覆時指出,跨部門組織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可“一站式”處理分層登記樓宇居民的求助,並按各部門職能作出輔助;倘涉及公共安全事件或殘危樓宇,需緊急維修樓宇共同部份並申請相關資助,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將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作優先處理。
另外,勞工局表示已開辦培訓課程,提高從業員在物業糾紛的溝通與調解技巧,亦樂於聽取意見因應業界人資培育需求,共同開辦所需的培訓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