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部門組織架構法規 公職局市政署首先重整

檢討部門組織架構法規

公職局市政署首先重整

【本報訊】政府將檢討及重新制定澳門公共部門組織架構法規,有序開展職能架構重整,首先推進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的重組。

行政長官岑浩輝在施政報告提出,將檢討及重新制定澳門公共部門組織架構法規,確立政府部門及其內部架構的設置標準、裁撤和整合準則;有序開展職能架構重整,首先推進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的重組。

根據施政報告的工作時間表顯示,政府分階段重組市政署,今年首階段全面檢視市政署組織架構和相關法律法規,次階段於明年內完成。

岑浩輝稱,將全面檢視及修訂現行行政准照管理制度,大幅減少對經濟活動不必要的審批條件和程序;升級“一戶通”,加強跨部門數據互聯互通,提升系統易用性;優化民意吸納機制,改革市民意見處理機制,建立統一平台,檢討及完善現有諮詢組織。

今年度政府法律提案項目共有八個,分別提出修改設立市政署法律、特定業務的規管制度、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廣告活動法、黃金及鉑金商品化法律、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修改文化遺產保護法、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