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擬增至九十日 按年資遞增年假數 法案倡明年起生效

產假擬增至九十日

按年資遞增年假數

法案倡明年起生效

【本報訊】政府制定《修改〈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每兩年增一天,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達十二個工作日。法案建議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為落實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特區政府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三月十六日期間進行了為期四十五日的公開諮詢,就調整《勞動關係法》中有關產假及年假的規定聽取公眾意見。諮詢期內,勞工事務局共收集到一千零二十五份意見,並整理出約六萬三千條具體意見及建議。

經分析及充份考慮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的七十日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

法案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日數為六個工作日,僱員的年資每滿二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達十二個工作日。特區政府冀透過修法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同時兼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達致勞資雙方利益的適當平衡。

法案同時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關因成為母親而缺勤的規定,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九十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以全面提升女性僱員的福利保障。

最後,公開諮詢期間亦有較多意見提倡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恆常化,特區政府將會在政策上對此作相應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