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車無讓先用手機
警週內控逾百八宗
【本報訊】治安警持續打擊危險駕駛行為,過去一星期檢控斑馬線無讓行人六十七宗、行駛中使用手提電話一百一十八宗。警方表示,為進一步保障校園周邊的交通環境,將與交通事務局等相關部門,共同逐步檢視校區周邊交通設施,並呼籲駕駛人士,都應該時刻留意路面情況,謹慎小心駕駛。
治安警察局稱,持續在各區加強打擊車輛不讓行人、不正確使用安全帶及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等行為,上月二十八日至六月四日,共檢控斑馬線無讓行人六十七宗、行駛中使用手提電話一百一十八宗、不正確使用安全帶二十七宗、其它各類違法行為五十宗。
治安警稱,為進一步保障校園周邊的交通環境,將與交通事務局等相關部門,共同逐步檢視校區周邊交通設施,尤其對幼稚園與中小學周邊的斑馬線、過路設施展開系統性盤點,並陸續將危險路段作優化,增設電子過路設施,營造良好安全的交通道路秩序。
根據法例規定,駕駛者違反橫行道未釀先,可罰款六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累犯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如涉及傷害人身,需負上刑事責任,面臨徒刑處罰。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都應該時刻留意路面情況,在行經彎位、遇上惡劣天氣、能見度不足夠時,更應謹慎小心駕駛。在斑馬線前必須提前減速,耐心禮讓過路行人,保障行人過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