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顧賠賞月薪上限 完成檢討維持不變

解顧賠賞月薪上限

完成檢討維持不變

【本報訊】特區政府已完成對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日期間的實施情況)的檢討工作,並於檢討過程中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廣泛聽取勞資雙方的意見,確保決策程序公開、透明以及平衡勞資雙方的權益。

勞工事務局表示,經分析上述法例實施期間本澳勞動市場的相關數據、宏觀經濟狀況以及僱主承受能力等多項要素後,特區政府綜合考量本澳經濟與就業環境的變化,在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前提下,特區政府決定維持現行《勞動關係法》中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二萬一千五百澳門元。

特區政府會繼續按《勞動關係法》規定,持續跟進對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之檢討工作,並持續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聽取勞資雙方意見,致力保障勞工權益與兼顧企業經營承擔能力,維持本澳勞資關係之穩定與社會整體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