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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案移送初院排期審理

首宗國安案預審

維持檢控區錦新

送初院排期審理

【本報訊】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於七月二日審理嫌犯區錦新就檢察院對其作出涉及觸犯國安法的控訴所提起的預審聲請。

初級法院表示,在預審過程中,因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的必要,並經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預審法官已發出特別許可,由嫌犯早前認可的法庭指派律師繼續為其辯護,嫌犯應有的訴訟權利亦依法獲得確保。

經進行補充調查及預審辯論,預審法官於七月二日作出預審決定,確認和維持檢察院的控訴,認定嫌犯區錦新為實行正犯並以既遂方式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違反保密”罪。

相關案件已移送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案件主理法官將按訴訟法律規定排期審理案件,並依法確保嫌犯各項訴訟權利。

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於去年七月底被司警上門拘捕。區被指涉嫌勾結一境外反華組織,多次向該等實體或其所營媒體提供不實的本澳資訊,藉此引起本澳居民和外國民眾對中國和澳門特區政府的仇恨、破壞去年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和引致外國對本澳採取敵對行動。